论协调发展导向型行政法

被引:18
作者
于安
机构
[1]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发展权; 政府作用; 行政法改革;
D O I
10.14063/j.cnki.1008-9314.2010.01.014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立法的发展,要求行政法作出系统性和方向性调整。根据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政府在发展中的作用,应当通过政府的统筹兼顾实现社会权和民事自由权的协调和统一,建立协调发展导向型行政法体系。协调发展导向型行政法的制度建设,主要是以政策协调为目标的行政组织体制和行政决策制度为重心,在法律制度上限制对GDP的不当偏好和对经济增长的片面追求,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和平等发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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