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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税作为省级政府主体税种的探讨
被引:8
作者
:
张学诞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张学诞
机构
:
[1]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来源
:
财政科学
|
2018年
/ 04期
关键词
:
消费税;
地方主体税种;
D O I
:
10.19477/j.cnki.10-1368/f.2018.04.006
中图分类号
: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
020203 ;
摘要
:
消费税下一步的改革任务是扩大征收范围、提高税率和调整征收环节。改革后的消费税可作为省级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主要理由是:(1)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税率,一方面可以起到对消费的一定调节作用,另一方面也能使消费税收入具有一定规模。(2)调整征收环节,可克服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的缺陷,也为消费税作为省级政府主要收入来源创造了条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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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43 / 46+51 +51
页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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