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立法中的确立和完善——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侵权责任法》

被引:16
作者
孔东菊
机构
[1] 安徽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适用范围; 适用条件; 量定标准;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10.08.017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侵权责任法》中均作了规定,适用范围上由合同领域拓展到侵权领域,适用条件也越来越完备,总体上反映了该制度在我国立法上确立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但是,《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赔偿数额的量定标准过于含糊,需要通过司法解释进一步加以明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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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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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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