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行为与司法公正的关系——基于休谟因果关系论的分析

被引:5
作者
聂长建 [1 ]
兰艳 [2 ,3 ]
机构
[1]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2] 广西财经学院法律系
[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因果关系; 经验主义; 腐败; 司法公正;
D O I
10.16059/j.cnki.cn43-1008/c.2011.05.059
中图分类号
D926 [司法制度];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因果关系是原因与结果之间的一种恒常的结合。腐败结果的出现,根本原因不在于腐败者的道德素养低下和法律知识欠缺,而在于腐败者基于其他腐败者是否受到司法惩罚的理智判断:腐败行为和司法惩罚是否具有恒常的结合关系。司法公正显示了腐败行为和司法惩罚的恒常结合关系,腐败就从道德判断转换为理智判断,而大部分官员有着清醒的理智,腐败就成为愚蠢的行为远而避之,司法公正因此是遏制腐败的根本所在。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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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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