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国际上关于“普遍伦理”或“全球伦理”的探讨,本文从哲学价值论的角度提出了一些前提性的问题,如价值的共同性和普遍性的涵义,“普遍伦理”的主客观形态及传统观念的弱点,形成“全人类普遍价值”体系的可能性、条件和途径等。作者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全人类普遍价值体系,要以“人类共主体形态”的客观形成为前提。目前,全球共同利益问题的明朗化为此奠定了基础,但尚未达到形成普遍一致规范体系的程度。结论是:在维护全球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尊重而不是否定多元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自主发展,保持彼此间的宽容、理解、合作与交流,采取“内生”而不是“外推”的方式,通过增加人们之间实际的共同点来促进“人类共主体形态”的形成,这是目前形成、维护和扩大人类普遍价值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