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信赖保护原则研究

被引:110
作者
李春燕
机构
[1] 浙江财经学院法律系!杭州,
关键词
行政行为; 运行机制; 信赖补偿;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信赖保护原则是德国行政法院根据法律安定性原则和民法的诚实信用原则逐步确立的 ,目的在于维护法律秩序的安定性和保护社会成员的正当权益 ;行政行为变动中的信赖保护是行政信赖保护运行机制的核心内容 ;社会成员可通过行政途径或司法途径获得信赖补偿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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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安 .
行政法学研究, 1994, (02) :75-86
[2]   德国行政行为撤销的理论及其立法评介 [J].
朱林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1993, (03) :86-89
[3]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M].王泽鉴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4]  
德国民商法导论.[M].(德)罗伯特·霍恩等著;楚建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5]  
美国行政法.[M].王明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