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补国有企业出资人财务监督缺位的几个问题

被引:33
作者
于长春
伍中信
机构
[1] 国家会计学院!
[2] 湖南财经学院财政会计系!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出资人; 财务监督机制; 会计人员委派制; 财务总监制; 稽察特派员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76.1 [国有企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2 ; 120202 ;
摘要
为了弥补国企出资人缺位所导致的财务监督弱化,政府推行了会计人员委派制、财务总监制或稽察特派员制。比较分析这三种财务监督的方式可见,会计人员委派制适用于非企业单位和机关;财务总监制适用于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控股的上市公司;稽察特派负制改为外派监事会制,不仅是把政府行为转变为代表国有资本所有者的企业行为,而且更适用于对重点国有企业的监督。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健全国企出资人财务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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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1]   稽察特派员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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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通讯, 1998, (07)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