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政府官员利己行为的经济学思考

被引:6
作者
董芃
刘晋东
机构
[1]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关键词
理性人; 效用函数; 地方政府; 利己行为;
D O I
10.16834/j.cnki.issn1009-5292.2005.09.018
中图分类号
F062.6 [公共经济学];
学科分类号
0201 ;
摘要
政府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官员的意志对政府的行为有重要影响,这在地方政府中体现更为明显。如果地方政府官员也是理性人,也追求个人效用最大化,其行为是否也受“无形之手”的调控呢?本文在地方政府官员是理性人的假设基础上,通过对官员的效用函数分解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官员的自利行为如不加引导和控制,很多时候并不会带来社会整体福利的增加,地方官员追求个人升迁的行为,易导致重形式轻实效的“政绩工程”,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其追求个人收益的行为,易导致政府直接进入竞争性行业“与民争利”;其对声名的追求会因为官员与百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而丧失了应有的对其行为的约束力,因此,中央政府应当通过改革政绩考核体系,加强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等办法来约束和引导地方官员的利己行为,使之既能利己,又能利国、利民,既有积极性,又有合理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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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学.[M].吴晓求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