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计征方式下的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

被引:24
作者
崔军
朱晓璐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计征方式; 预征; 代扣代缴; 自行申报;
D O I
10.19376/j.cnki.cn11-1011/f.2014.09.006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关键在于其基本制度框架,即计征方式的转变。应适时将分类计征方式转变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计征方式,在此基础上对预征代扣代缴环节与年终综合汇缴环节的征收范围、课税单位、费用扣除标准、累进税率体系、税收优惠等税制要素进行科学设计,使各税收要素间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并在坚持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自行申报制度的同时,通过构建纳税人信息平台、加大对积极纳税和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激励与惩处力度、调整个人所得税征管机构、严格控制现金交易等配套措施对强化征管形成有力保障,以此积极推进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进程。
引用
收藏
页码:24 / 30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7 条
[1]  
中国个人所得税混合模式研究.[M].石坚;陈文东.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
[2]   对当前我国居民收入来源分类与税收调节的思考 [J].
崔军 .
税务研究, 2013, (01) :15-20
[3]   构建橄榄型收入分配格局与个人所得税改革 [J].
崔军 ;
朱志钢 .
税务研究, 2011, (09) :27-32
[4]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其清理规范 [J].
翟继光 .
税务研究, 2011, (08) :51-53
[5]   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路径选择:从分类到综合 [J].
黄凤羽 .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11, (07) :1-5
[6]   家庭还是个人:论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单位选择 [J].
李华 .
财政研究, 2011, (02) :31-34
[7]   从税基的视角完善个人所得税制 [J].
汤贡亮 ;
周仕雅 .
税务研究, 2007, (06) :2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