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反垄断法三倍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被引:48
作者
郑鹏程
机构
[1] 湖南大学法学院 教授
[2] 法学博士
关键词
三倍损害赔偿; 诉因要求; 反垄断损害要求; 非直接购买者规则;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71.2 []; DD912.29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美国反垄断法三倍损害赔偿制度的基本目标是激励受害者、威慑违法者。由于反垄断法违法行为在性质上具有“涟漪效应”,所以,美国法院建构了一些限制反垄断诉讼原告资格的原则或规则,包括诉因要求、反垄断损害要求、非直接购买者规则。美国法院计算反垄断损害的方法有“前后方法”、“标杆方法”、“市场份额法”等。自里根政府时期起,美国学者就三倍损害赔偿制度之存废展开了争论,这场争论仍在继续。我国应当借鉴美国的经验,在反垄断法中建立三倍损害赔偿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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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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