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的属性:从消极防御到积极利用

被引:73
作者
王利明 [1 ,2 ]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2]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关键词
人格权; 消极保护; 物质性人格权; 精神性人格权; 民法典人格权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人格权制度本身具有开放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格权的类型越来越丰富。天赋人权理论虽然能够一定程度上论证人格权保护的正当性,但无法解决人格权确认、发展和保护等具体制度问题。时至今日,人格权不仅具有消极防御的属性,也日益具有积极利用的特征。这不仅体现在精神性人格权的积极使用上,也体现在物质性人格权的必要支配上。人格权消极防御与积极行使并存的特征,意味着仅仅通过对人格权类型的简单列举加上侵权法的救济规范,难以实现对人格权的充分保护和有效利用。只有通过强化人格权立法,并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地规范人格权,才能充分回应社会需求,建立科学的、面向未来的人格权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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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越民法的民法解释学.[M].税兵.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 978-7-301-29288-4
[2]  
人格权各论.[M].张红.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3]  
人格权法.[M].王泽鉴;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4]  
损害赔偿法的未来.[M].瓦格纳.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5]  
人格权法.[M].(日) 五十岚清; 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6]  
人格权法教程.[M].马特; 袁雪石; 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7]  
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M].彭诚信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8]  
德国民法通论.[M].(德)拉伦茨著.法律出版社.2003,
[9]  
民商法论丛.[M].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
[10]   人格权立法的历史演进及其趋势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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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 2018, (04) :140-16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