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刑法立法的思路与方法

被引:249
作者
周光权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社会转型; 刑法立法; 刑法典; 轻犯罪法; 罪刑法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刑法立法需要及时转变法益观念,增强新的调控手段,赋予刑法新的机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活跃的立法与传统刑法观之间拉开了一定距离,从而面临许多新的难题,但并不会带来刑法过度干预的系统风险;犯罪化与刑法谦抑性没有矛盾,不能认为处罚范围越小越好。从总体思路上看,未来应当建立能动、理性、多元的立法机制。从具体方法上看,立法必须保持积极干预社会生活的姿态,改变目前的集中立法模式,但分散立法未必要采用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三足鼎立的方式,而应建构以刑法典为核心,以轻犯罪法为辅助,刑罚和保安处分措施并行的成文刑法体系,形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轻犯罪法、刑法的递进式无缝衔接制裁机制,严密法网但处罚轻缓。
引用
收藏
页码:123 / 146+207 +207
页数:25
相关论文
共 32 条
[1]   网络服务商的刑事责任范围 [J].
周光权 .
中国法律评论, 2015, (02) :175-178
[2]   日本刑事立法犯罪化与重刑化研究 [J].
黎宏 .
人民检察, 2014, (21) :10-14
[3]   我国应该停止犯罪化的刑事立法 [J].
刘艳红 .
法学, 2011, (11) :108-115
[4]   日本近年来的刑事实体立法动向及其评价 [J].
黎宏 .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6, (06) :103-107
[5]   中国社会转型的趋势、代价及其度量 [J].
宋林飞 .
江苏社会科学 , 2002, (06) :30-36
[6]   新刑法与客观主义 [J].
张明楷 .
法学研究, 1997, (06) :91-103
[7]  
废止劳教后的刑法结构完善[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刘仁文, 2014
[8]  
法典论[M]. 商务印书馆 , (日) 穗积陈重, 2013
[9]  
刑法格言的展开[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张明楷, 2013
[10]  
程序即是惩罚[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美) 菲利,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