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因编辑”技术的伦理界限

被引:17
作者
李石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关键词
基因编辑; 伦理限制; 权利; 福利;
D O I
10.15995/j.cnki.llxyj.2019.02.020
中图分类号
B82-057 [道德与科学技术];
学科分类号
01 ; 0101 ;
摘要
科学研究的目的是"求真"。因此,科学研究不应该有"禁区",人们不应该武断地禁止有关"基因编辑"的科学探索。但是,科学研究的具体过程必须以不侵犯人们的"权利"为限制,对科研成果的应用必须以是否增进人类的"福利"为判断标准。这是科学研究的伦理界限。基于此,"基因编辑"的相关研究应该被允许,但其具体的实验过程和对"基因编辑"技术的应用都必须遵循"不侵犯权利"和"增进人类福利"的伦理限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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