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法律概念具体化的说明理由

被引:23
作者
尹建国
机构
[1]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不确定法律概念; 说明理由; 行政主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正>给予决定的理由是正常人的正义感所要求的。这也是所有对他人行使权力的人一条健康的戒律。——(英)威廉·韦德引言随着行政法理念的转变和民主政治进程的发展,行政决定必须说明理由,已成为现代国家公认的一项法治原则。整体来看,行政行为说明理由是制约权力的要求,是行政合作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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