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的修改:轨迹、应然与实然——兼及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评价

被引:44
作者
邢馨宇 [1 ]
邱兴隆 [2 ]
机构
[1] 湖南警察学院
[2] 湖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刑法修改; 刑法修正案(八); 效益; 公正; 人道;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以往刑法的修改,显示出增设新罪、加重法定刑与限制有利于犯罪人的制度的适用三大轨迹,标示着严刑始终是指引刑法修改的主旨。然而,立足于刑法的效益、公正与人道三大基本价值的要求,以严刑为主旨的刑法修改,在很大程度上是非理性的。业已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虽因表面看来已开始摆脱严刑思想的支配而备受热捧,但是,实际上严刑仍是其主宰,因而承续了以往刑法修改的诸多非理性因素。相应地,修正案(八)只不过是刑法的再一次忧多于喜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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