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影响与利害关系
被引:18
作者
:
杨小君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国家行政学院 北京
杨小君
机构
:
[1]
国家行政学院 北京
来源
: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
2006年
/ 04期
关键词
:
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
影响标准;
利害关系;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6 ;
摘要
: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利害关系与影响标准,应当统一为法律上影响和实际影响标准。这种影响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行政行为指向的影响形式,行政行为触及权益的影响形式,因法律上的牵连而存在的影响,因事实上的牵连而存在的影响.作者认为,对影响或者利害关系设置程度限制是不合适的.
引用
收藏
页码:106 / 113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马怀德主编, 2004
←
1
→
共 1 条
[1]
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马怀德主编, 2004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