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影响与利害关系

被引:18
作者
杨小君
机构
[1] 国家行政学院 北京
关键词
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 影响标准; 利害关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利害关系与影响标准,应当统一为法律上影响和实际影响标准。这种影响的具体形式主要有:行政行为指向的影响形式,行政行为触及权益的影响形式,因法律上的牵连而存在的影响,因事实上的牵连而存在的影响.作者认为,对影响或者利害关系设置程度限制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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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司法改革与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马怀德主编,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