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权属事关科技成果的产出和转化——我国财政资助科技成果权属政策的演进与局限

被引:19
作者
徐晓阳
李晓轩
机构
[1] 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关键词
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权属; 演进与局限;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G32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1201 ; 1204 ;
摘要
文章分析了我国科技成果权属政策的演进过程,总体来看,科技成果权属政策的演进是一个渐进式的权力下放和放开的过程。改革开放后,我国建立起了以国有资产属性为特征的科技成果权属制度,其所有权被授予科研事业单位,处置需遵循严格的审批程序。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11年开始在中关村开展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试点,800万元以下科技成果由所在单位自主进行处置,处置结果报财政部备案;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也由完全上缴中央国库调整为分段按比例留归单位。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择在中关村等区域开展部分中央级事业单位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的深化改革试点,单位可自主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不再审批,科技成果转化获得的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这是我国科技成果权属关系改革的重大突破。但是,我国的科技成果权属政策还存在大学、科研机构国有事业单位身份所导致的科技成果现实所有人的虚拟化以及科技成果权属中对科研人员实际贡献的体现不足等问题和局限。这是我们科技成果权属关系下一步调整所需要重点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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