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死亡赔偿研究

被引:73
作者
张新宝
机构
[1]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死亡; 侵权责任; 损害赔偿; 物质生活水平维持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侵权责任法无法也没有必要对死者或者死亡本身进行救济。作为民事责任方式的赔偿,只能是对死者近亲属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救济,在制度上则体现为对死者近亲属相关财产损失的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以及对被扶养人合理生活费的赔偿和死亡赔偿金。应以"维持被扶养人或者近亲属一定的物质生活水平(物质生活水平维持说)"修正"扶养丧失说"和"继承丧失说"作为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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