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与恢复原状的调适

被引:33
作者
胡卫
机构
[1] 复旦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环境污染; 侵权; 恢复原状;
D O I
10.13221/j.cnki.lljj.2014.12.021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030108 ;
摘要
恢复原状在环境污染侵权案件适用中常遭遇可行性证明困难,并在环境污染生态损害、污染场地治理方面难以直接适用。为充分发挥恢复原状对环境污染侵权的救济功能,须从恢复原状标准的分类构建、经济合理性例外规则的确立、最佳可得技术的获取、恢复原状实现方式变化及环境修复责任独立化等方面对民法上恢复原状制度进行改革与调适,方可有效运用于环境污染侵权中。
引用
收藏
页码:111 / 120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25 条
[1]   损害赔偿的方法 [J].
程啸 ;
王丹 .
法学研究, 2013, 35 (03) :54-71
[2]   环境污染责任适用范围辨析——《侵权责任法》第八章解读之一 [J].
邹雄 ;
蓝华生 .
海峡法学, 2011, 13 (01) :10-15
[3]   环境侵权救济诉讼的内在机理与绩效考察 [J].
刘超 .
重庆社会科学, 2010, (07) :65-71
[5]   侵权责任法视野中的生态损害 [J].
李承亮 .
现代法学, 2010, 32 (01) :63-73
[6]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导则分析及启示.[J].耿春女;李小平;罗启仕;程曦;李青青;.上海环境科学.2009, 02
[7]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导则分析及启示.[J].耿春女;李小平;罗启仕;程曦;李青青;.上海环境科学.2009, 02
[8]  
浙温民终字 第953号民事判决....2010,
[9]  
中国当代生态学研究.[M].李文华; 主编.科学出版社.2013,
[10]  
生态破坏侵权责任研究.[M].薄晓波; 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