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快速推进时期,城市土地开发与农地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矛盾突出,形势十分严峻。从宏观角度而言,节约和集约利用城市土地,减少耕地占用,维护生态环境,是当前十分紧迫的任务;从微观角度而言,对于某一块具体的土地利用,各方当事人都想“攫取”其最高经济价值并据为已有,因而产生了土地利用宏观与微观目标的各异,各方当事人利益归属的矛盾。此类矛盾的解决有赖于土地发展权的明晰。土地发展权作为解决土地开发过程中利益冲突的一项规则或手段被设计出来,是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不可或缺的内容。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尝试和应用足以证明,这项制度在明晰土地开发权利及其归属、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保存古代建筑物、提供开敞空间、消除因规划造成的土地所有权(使用者)权益不公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