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民法总则》对人格尊严的保护

被引:11
作者
王利明
机构
关键词
民法总则; 人格尊严; 人格权; 民法典编纂;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民法总则》第109条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做出规定,彰显了21世纪民法的时代精神,强化了人文关怀,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公民人格权的法律保护水平。该条关于人格尊严保护的规定具有一般人格权的规范属性,体现了人格尊严平等保护的价值理念,具有承接和实施宪法的功能,明确了人格权保护的价值基础。该条也为未来民法典编纂指明了方向。为了进一步强化对人格尊严的保护,应当加强人格权立法,在民法典中构建独立成编的人格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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