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形成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纲领。目前,我国与知识产权强国主要存在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不高、保护实效不足、管理效能较低、服务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国际战略缺失等"五大差距"。这些差距源于制约发展的"四大矛盾",亦即创新资源配置的市场手段与计划手段尚未协调互补、创新成果转化的市场体系与竞争秩序尚未顺畅运转、创新利益保障的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尚未相容互补、知识产权战略国内统筹与国际协调尚未相互支撑。从创新资源配置、创新成果转化、创新利益保障等三个方面,在国内和国际两个维度上,提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现代化,基本思路是建立"四大体系":双轮驱动、高效衔接的创新资源配置体系,相容互补、综合可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管理规范、便利惠民的创新流转市场体系和对外统筹、战略协同的知识产权外交体系。战略方法包括处理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关系等"六大关系",以期形成中国特色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全面建设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