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重新定位

被引:14
作者
朱新力
高春燕
机构
[1] 浙江大学法律系,浙江大学法律系浙江杭州,浙江杭州
关键词
行政行为; 功能; 行政处理; 行政法律行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大陆法系国家 ,行政行为一直是行政法学和行政法的核心概念 ,但对它的定位却大异其趣。当前 ,我国大陆对行政行为的定位亦不乏自相矛盾之处。在保留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功能概念的基础上 ,另外创设“行政处理”等概念来概括具有法律行为特征的具体行政活动 ,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选择。事实上 ,对某个特定的行政行为而言 ,它通常既有法律行为的属性又有事实行为的特征 ,理应接受这两种行为元形式的检验
引用
收藏
页码:15 / 24
页数:10
相关论文
共 17 条
[1]   分析法学对行为概念的重建 [J].
陈裕琨 .
法学研究, 2003, (03) :14-29
[2]   行政行为概念之科学界定 [J].
章志远 .
浙江社会科学, 2003, (01) :90-95
[3]   什么样的印迹? [J].
高建平 .
读书, 2002, (11) :36-42
[4]   关于行政行为理论与问题的研究 [J].
杨建顺 .
行政法学研究, 1995, (03) :7-11
[5]  
法边馀墨.[M].贺卫方著;.法律出版社.2003,
[6]  
民事法律行为.[M].董安生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7]  
行政法.[M].翁岳生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8]  
公法学札记.[M].陈新民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9]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M].江必新著;.金城出版社.2001,
[10]  
行政法学总论.[M].(德)哈特穆特·毛雷尔(HartmutMaurer)著;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