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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约的诸属性及其文化原理认识
被引:59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张中秋
机构
: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中心北京
来源
: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版).
|
2004年
/ 05期
关键词
:
乡约;
属性;
文化原理;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1 [国家法、宪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3 ;
摘要
:
乡约是传统社会乡民基于一定的地缘和血缘关系,为某种共同目的而设立的生活规则及组织。乡约最初形成于中国,后传播至朝鲜半岛、日本和越南,成为东亚社会共同的法律文化传统。传统中国的乡约有其时空性、价值性和法律性。乡约不是国法,但在乡民的实际生活中发挥着法的作用,是中国传统社会秩序构造链中的重要一环,其内贯一极二元主从式多样化的文化原理,与传统中国社会的结构和文化理念相契合。近代以来,乡约总体上呈现出消解的趋势,但至今仍有各种流变形式,认真对待,合理改造,必有益于中国类型法治社会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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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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