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
被引:3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郭俊秀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李国献
机构
:
[1]
厦门大学法学院
来源
: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
2006年
/ 04期
关键词
:
私募;
注册豁免;
投资者保护;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287 [证券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
030103 ;
摘要
:
私募是证券发行的主要方式之一,其最主要的特点在于豁免注册,目的是在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促进筹资便利。我国应对私募进行明确的可供操作的界定。出于对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考虑,我国目前对私募发行主体还需进行一定的资格限制,但该资格限制应遵循不妨碍筹资便利、合法、便于监管和制裁等原则。认定私募对象的标准应为:投资者的商务知识、投资经验、经济实力、与发行人之间存在的关系等。
引用
收藏
页码:91 / 95+100 +100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证券法[M] [美]托马斯·李·哈森(ThomasLeeHazen)著;张学安等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
1
→
共 1 条
[1]
证券法[M] [美]托马斯·李·哈森(ThomasLeeHazen)著;张学安等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