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行政程序的判断模式

被引:32
作者
高秦伟
机构
[1] 国家行政学院 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北京
关键词
正当行政程序; 利益衡量; 整合模式; 最低限度公正;
D O I
10.16390/j.cnki.issn1672-0393.2004.04.005
中图分类号
D915.4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030609 ;
摘要
行政程序具有正当性与非正当性之分。正当行政程序的传统判断模式为 :绝对工具主义模式、相对工具主义模式、经济效益主义模式、程序本位主义模式和利益衡量模式。这五种模式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整合模式应当成为现代正当行政程序的判断模式。其基本内容是 :程序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辩证统一。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辩证统一 ;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的辩证统一 ;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其中实现最低限度的公正是该模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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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行政程序法立法研究[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王万华等撰稿, 2001
[8]  
司法正义论[M]. 法律出版社 , 杨一平著, 1999
[9]  
自由秩序原理[M]. 三联书店[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Friedrich, 1997
[10]  
刑事审判原理论[M]. 北京大学出版社 , 陈瑞华著,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