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三个基本问题

被引:3
作者
章剑生
机构
[1] 浙江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程序; 行政程序法; 行政权;
D O I
10.15891/j.cnki.cn62-1093/c.2006.05.048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6 ;
摘要
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之一。但是,当下中国行政程序立法所面对的现状却是,行政程序法治观念缺失,行政程序价值理念失落,行政程序法律化程序滞后。在这样的现实基础上行政程序如何“法典化”,我们需要若干基本共识加以引领。这若干的基本共识应当是有限制的且有效率的行政权是行政程序立法的价值取向,借鉴他国经验且重视法律本土资源是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方法,而单一立法与统一立法的并存则是行政程序立法的基本模式。中国行政程序法典化应当是制定具有通则意义的行政法典。
引用
收藏
页码:154 / 158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4 条
[1]  
宪政论丛.[M].张庆福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
[2]  
比较行政程序法.[M].王万华;高家伟撰稿;应松年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3]  
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M].应松年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4]  
比较法导论.[M].(法)罗迪埃(Rodiere;R)著;徐百康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