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与风险治理——基于新《预算法》施行的背景

被引:14
作者
郑洁
机构
[1] 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地方政府性债务; 结构性风险; 风险治理;
D O I
10.16304/j.cnki.11-3952/f.2015.12.008
中图分类号
D922.21 [预算法、决算法]; F812.5 [国家公债、债券、外债];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20203 ;
摘要
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是《预算法》修正的一项重要内容,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怎么借"、"怎么还"、"怎么管"等问题有了相当大的突破,这也为未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治理匡定了方向。本文正是基于新《预算法》施行的背景,从"借、用、管、还"四个环节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深度剖析和梳理,提出应继续扩大和推进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逐步剥离融资平台的政府融资功能、推广使用PPP模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将债务指标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机制等具体建议,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财务报告制等配套制度逐步完善债务风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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