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被引:21
作者
潘波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法律地位; 派出机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在开发区发展壮大的过程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法律地位不明确便是其中之一。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归类为“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或“派出机构”都明显不妥,而将其界定为一级政府的派出机关更符合实践现状。应积极推进相关立法,明确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并加强其在职责权限、机构设置、领导体制和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适应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
引用
收藏
页码:36 / 42
页数:7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从混沌发展走向法治管理——中国开发区改革与发展的立法思考 [J].
孙万松 ;
张明玉 ;
邬文兵 .
管理现代化, 2005, (01) :53-56
[2]   国家级开发区管理机构的行政主体资格 [J].
郭会文 .
法学, 2004, (11) :57-61
[3]   依法行政与行政体制改革 [J].
薛刚凌 ;
张国平 .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4, (01) :63-68
[4]   派出机构的若干问题 [J].
袁明圣 .
行政法学研究, 2001, (03) :14-19
[5]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定位和方向理论研讨会综述 [J].
丁柏传 .
理论前沿, 1999, (14) :31-32
[6]   经济开发区管理机构是独立的行政主体 [J].
周会德 .
法学杂志, 1997, (06) :37-37
[7]  
中国开发区研究[M]. 人民出版社 , 鲍克著, 2002
[8]  
行政法学新论[M]. 中国方正出版社 , 应松年主编,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