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文化性状与文化追寻──情理法的发生、发展及其命运

被引:173
作者
霍存福
机构
[1]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
关键词
传统法文化; 文化性状; 文化追寻; 情理法;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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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本文将情理法视为中国传统法文化的文化性状,把对于法律的情理化或情理性理解作为古人对法律精神、法律基础的文化追寻,重点探讨了情理作为司法要求发轫于断狱,扩展于以情理去理解法律的依据、法律的精神,延伸于立法中贯彻情理要求及其内容,分化于对情理的理解发生分裂的传统中国整个情理法的发生、发展和演变过程。本文潜隐着把情理法作为整部法律史理解的意识,对古代讲究情理的传统在立法、司法上的主要表现作了尽可能详细的叙述,就其对现代法观念的影响也作了简单的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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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 [J].
张晋藩 .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4, (02) :62-68
[2]   沈家本会通中西论 [J].
霍存福 .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1, (03) :48-54
[3]  
儒家法思想通论.[M].俞荣根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2,
[4]  
情理法与中国人.[M].范忠信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
[5]  
法意与人情.[M].梁治平著;.海天出版社.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