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假民公田”制的两种类型

被引:11
作者
高敏
机构
[1] 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副教授
关键词
假民公田; 宣帝; 元帝; 地租; 田租; 假田制; 利润; 北假田官; 汉书·平帝纪; 稻田使者; 假公田;
D O I
10.16059/j.cnki.cn43-1008/c.1985.01.017
中图分类号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我国史学界几乎一致承认,汉代统治者实行过以国有土地——“公田”(也称“官田”)租佃给农民耕种,从而收取地租——“假税”的“假民公田”制。按照这种看法,武帝时“诸稻田使者”及“左右内史”等主管的“稻田”;宣帝、元帝及至东汉安帝时的“假民公田”,都一律被视为官府以公田租赁于民耕种并及收取地租——“假税”,
引用
收藏
页码:93 / 100
页数:8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