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与生育年龄关系调查分析

被引:23
作者
冯玉荣
关世平
张秀英
吴花林
元新娥
机构
[1] 大同市第一卫生学校
[2] 大同市第一人民医院
[3] 大同医学专科学校
关键词
出生缺陷; 生育年龄; 关系; 优生;
D O I
10.13404/j.cnki.cjbhh.2001.04.067
中图分类号
R715.1 [];
学科分类号
1004 ;
摘要
文献报道[1] 优生最佳生育年龄为 2 5 - 2 9岁。本文就出生缺陷与生育年龄关系进行了调查。结果 :1.1997-1999年 2 4- 2 9岁年龄段生育人数分别占年总生育人数的 6 7.39%、6 8.5 4%、6 5 .2 4%。 2 .1997- 1999年每年 2 4- 2 9岁年龄段出生缺陷发生率与出生缺陷病种发生率[3 ] 均为最低 ,其中 2 4岁又分别明显低于 2 4- 2 9岁组段两发生率。本文认为防止出生缺陷优生最佳生育年龄应是 2 4- 2 9岁 ,这与我国晚婚晚育条例规定[2 ] 相符。此外调查显示 :1.1997- 1999年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为 133.11/万、15 7.12 /万、187.6 5 /万呈逐年增高趋势 ,2 .一个出生缺陷儿可呈多种病症占比例 17.31% ,3 病种繁多 ,计 2 6类 ,程度严重。这提示必须进一步加强优生措施的实施 ,本文强调了自我优生措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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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1]  
中国优生科学.[M].吴刚;伦玉兰主编;.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0,
[2]  
实用优生学.[M].严仁英 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