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赵作海案引发的程序法反思

被引:9
作者
叶青
陈海锋
机构
[1] 华东政法大学
关键词
冤案; 赵作海; 程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赵作海案件集中反映了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系列制度层面的问题。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颁布了不少解释和规定,自己"立法",无疑违背基本的法理精神,而且囿于部门利益,这些立法仍存在诸多问题。立法的理想被司法实践无情地扭曲,三机关的分工合作蜕变为只有合作没有制约,而且存在三机关之间权力的不对等和缺少制约。只有在立法、制约和法律理念角度进行多方位的完善,才能避免类似冤案的发生。
引用
收藏
页码:28 / 32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2 条
[1]  
我国证据制度的理论与实践[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宋英辉, 2006
[2]  
刑事程序法功能研究[M].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宋英辉,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