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管理权行使模式的未来走向——立足于《土地管理法》修改背景下的思考

被引:2
作者
张先贵
机构
[1] 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土地管理权; 土地用途管制权; 行使模式; 正当性; 市场化;
D O I
10.15918/j.jbitss1009-3370.2015.0420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D922.3 [土地法];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7 ; 120405 ; 030105 ;
摘要
中国现行《土地管理法》践行的是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权行使模式,围绕这一模式的存与废已成为当下修改该法之争的一个重要表现。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在转型时期,继续坚持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权行使模式具有理论正当性和实践可行性。现行土地管理法修改的理性选择应是在继续坚持这一模式基础上,重点围绕土地规划、土地用途管制、土地开发许可和土地征收等权力存在的弊病基础上,以适应市场化为价值取向进行制度内在结构升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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