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应增设惩罚性赔偿

被引:26
作者
庄秀峰
机构
[1] 济南大学法学系讲师,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知识产权法; 智力成果;
D O I
10.16092/j.cnki.1001-618x.2002.05.041
中图分类号
D923.4 [知识产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 ,自然人、法人侵犯了他人享有的知识产权并且造成损害的 ,应当予以赔偿。但是 ,由于现有法律采取实际损失原则 ,对于特别严重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仍然束手无策。笔者认为 ,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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