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面纱——兼论持有与推定的适用规制

被引:20
作者
劳东燕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持有; 推定; 证明责任; 无罪推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3 [分则];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行为方式中,"不能说明"要素属于该罪的消极构成要件要素。作为一种持有型犯罪,该罪同时包括两种推定:一是财产来源非法性的立法推定;二是财产持有明知的司法推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身的正当性与持有和推定相关,但其最终取决于对无罪推定内涵所作的界定。持有与推定的适用涉及刑罚权的行使,因而必须严格予以规制。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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