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义解释:法律方法的优位选择

被引:87
作者
陈金钊
机构
[1]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
关键词
法治; 法律解释; 文义解释;
D O I
10.16346/j.cnki.37-1101/c.2005.06.022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的最基本方法。这一方法涵盖了字面、限缩、扩张、法意、合宪、体系、语法、比较等解释方法。在文义解释方法之外,还有价值衡量、社会学解释等方法,按照法治对法律人的基本要求,文义解释方法具有优先使用性。这里的优先不仅包含使用顺序的优位选择,而且还包括解释者应尽量减少使用文义外的其他解释方法。法治反对那种为达到某种目的而不顾常义的添加或转义解释。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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