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对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重点县)的贫困监测调查显示,2003年扶贫重点县的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763万人,占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的60.8%。农村低收入人口2946万人,占全国农村低收入人口的52.4%。绝对贫困人口与低收入人口合计为4709万人,占全国同类人口的55.3%。 一、绝对贫困发生率8.9%。2003年扶贫重点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比上年略有增加,贫困发生率反弹0.1个百分点,比全国高5.8个百分点。 2003年中部地区扶贫重点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增加35.4万人,西部地区减少24.7万人。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青海等省区扶贫重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