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产权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

被引:17
作者
盖志毅
机构
[1] 内蒙古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草原; 产权; 草原生态环境保护; 牧民; 经济利益;
D O I
10.13817/j.cnki.cyycp.2005.06.003
中图分类号
S812 [草地学、草原学];
学科分类号
090503 ; 0909 ;
摘要
我国的草原生态环境出现了严重的退化和破坏。其中,草原产权不明晰是一重要原因。通过探讨明晰草原产权对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4个机制,表明在明晰草原产权的条件下,可以形成:1.牧民自主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机制,做到政府想做而不易做的事;2.牧民集体的经济利益保护机制,排他性的产权可以使非集体经济成员不能占用草原,抑制官权在草原的“寻租”行为,有效的建立起草原资源市场;3.牧民集体内部的经济利益协调机制,我国牧区目前对承包合同执行得不够严格,使用权落实不利,应科学合理的进行草原的发包;4.利益主体的政治参与和对政府决策的纠错机制,明晰草原产权是形成利益主体政治参与的基础,同时,牧民也有能力参与社区环境保护决策。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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