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资治”、“存史”和“文化传承”功能辩证

被引:32
作者
张照余
机构
[1]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关键词
档案; 档案馆; 文化; 功能;
D O I
10.16065/j.cnki.issn1002-1620.2004.05.002
中图分类号
G271 [档案管理];
学科分类号
1205 ; 120502 ;
摘要
档案和档案馆的社会功能可以抽象地概括为“资治”、“存史”和“文化传承”。三者之间存在“资治”为源、“存史”为本、“文化传承”为实的辩证关系。“资治”是档案现象的成因 ,也是“存史”和“文化传承”等功能的源泉。“存史”是社会赋予档案馆的最高使命 ,是档案馆的根本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的提出是在特定社会背景下对档案职业的一次“重新发现” ,是对档案馆社会功能的高度涵盖 ,它具体体现在档案馆的“存史”、“资治”功能之中。狭义的档案文化效用不同与广义的“文化传承”功能 ,它只是众多档案利用形态之一。在强调档案文化效用的同时 ,决不可本末倒置 ,忽视甚或忘却档案职业的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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