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性赔偿:一个激励的观点

被引:47
作者
谢晓尧
机构
[1] 中山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惩罚性赔偿; 激励; 法经济学;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惩罚性赔偿是为克服和缓解“履行差错”所致的责任不足而设计的一种民事制度 ,目的在于使赔偿水平等于加害行为导致的外部性社会成本 ,进而为加害人的守法行为提供激励。这一制度设计同时为民间执法活动提供了经济动因 ,能产生政府执法方式的替代 ,使执法活动能以更低的成本展开 ,提高了加害行为的查处概率。
引用
收藏
页码:83 / 88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1]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侵权法中的基础及其适用 [J].
朱凯 .
中国法学, 2003, (03) :84-91
[2]   略论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经济法属性 [J].
寿厉冰 ;
陈乃新 .
法商研究, 2002, (06) :25-27
[3]   惩罚性赔偿研究 [J].
王利明 .
中国社会科学, 2000, (04) :112-122+206
[4]   王海现象:法理评述与分解 [J].
刘沐炎 .
中外法学, 1998, (02) :80-84
[5]  
反托拉斯法.[M].(美)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A.Posner)著;孙秋宁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  
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M].王成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7]  
合同法导论.[M].[英]P.S.阿狄亚(PatrickSelimAtiyah)著;赵旭东等译;.法律出版社.2002,
[8]  
英国合同法与案例.[M].(英)A.G.盖斯特(A.G.Guest)著;张文镇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9]  
法律的原则.[M].(美)迈克尔·D.贝勒斯(MichaelD.Bayles)著;张文显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10]  
法和经济学.[M].(美)罗伯特·考特(RobertCooter);(美)托马斯·尤伦(ThomasUlen)著;张军等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