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性利益是诈骗罪的对象

被引:126
作者
张明楷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
关键词
诈骗罪; 犯罪对象; 财产性利益;
D O I
10.16290/j.cnki.1674-5205.2005.03.009
中图分类号
D924.33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主张财产性利益是诈骗罪的对象,具有合目的性与具体的妥当性,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不属于类推解释);但是,只有当某种利益内容属于财产权,具有管理可能性与转移可能性,客观上具有经济价值,被害人丧失该利益必然同时导致财产损害时,该利益才能成为诈骗罪对象的财产性利益;至于债权凭证、财物的返还请求权、货款请求权、财物的交付"请求权"、债务的延缓履行是否刑法上的财产性利益,则需要具体分析。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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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夏英 .
中国社会科学, 1999, (01) :90-105
[2]  
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张明楷著,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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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刑法学[M]. 高等教育出版社 , 马克昌主编, 2003
[5]  
经济伦理学大辞典[M]. 上海人民出版社 , (美)乔治·恩德勒等主编, 2001
[6]  
德国刑法教科书[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德)汉斯·海因里希·耶赛克(Hans-HeinrichJescheck), 2001
[7]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院编, 2000
[8]  
刑法[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王作富主编, 199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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