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群次级中心城市建设

被引:4
作者
沈建
机构
[1] 无锡市建设局局长
关键词
次级中心城市; 长三角; 城市群; 城市集聚; 城镇; 区域一体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99.27 [地方城市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4 ;
摘要
“长三角”区域位于大陆海岸线中部、长江入海口,包括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镇江、扬州、泰州、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浙江省的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舟山等15个城市,总土地面积10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的1%;全区总人口7534万人,约占全国的5.9%。“长三角”区域各城市地域相连,文化相近,经济相融,人缘相亲,相互联系十分密切,经济一体化传统已久。近年来,区域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设施网络化、经济社会信息化和思想观念现代化的大发展,更加强化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基础。 “长三角”作为发育比较成熟的大组团式城镇群在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中越来越凸显其重要作用。“长三角"城市群必将引领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方向,并成为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龙头。如何进一步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五个统筹”,担当中国城市化建设的主力和经济增长的“航母”?“长三角”和它周边华东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纷纷提出了对策。本期我们摘发数篇,以飨读者。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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