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析宪法修改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影响

被引:9
作者
汪海燕
机构
[1]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北京
关键词
宪法修改; 人权保障; 非工具性; 非功利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1 [国家法、宪法]; D925.2 [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030106 ;
摘要
修改后的宪法确立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从修宪的背景、修宪的精神以及立法机关的解释可以解读出 ,该原则强调人权的个体性、非工具性和非功利性。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具有极强的功利性 ,对权利保障的规定具有浓厚的工具色彩。因此 ,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 ,应当以修宪所确立的人权保障内涵和要求为检视标准 ,重新界定刑事诉讼法的目的 ,确立或修改相关的诉讼原则、制度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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