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权法应建立地上权制度

被引:3
作者
王洪双
机构
[1] 黑龙江鸿运律师事所务黑龙江哈尔滨
关键词
地上权; 土地使用权; 物权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2 [物权];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地上权制度作为一项用益物权起源于罗马法 ,后在大陆法系国家得以继承和发展 ,并进而成为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有效解决了大陆法系资本主义国家土地所有与土地用益之间的矛盾 ,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我国正在制定中的物权法使用“地上权”概念和确立地上权制度是理性选择。
引用
收藏
页码:21 / 23
页数:3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罗马法教科书.[M].(意)彼德罗·彭梵得(PietroBonfante)著;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
[2]  
物权法.[M].(日)田山辉明著;陆庆胜译;.法律出版社.2001,
[3]  
论物权法.[M].孙宪忠著;.法律出版社.2001,
[4]  
物权法论.[M].史尚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5]  
美国财产法.[M].李进之等著;.法律出版社.1999,
[6]  
法国物权法.[M].尹田 著.法律出版社.1998,
[7]  
德国当代物权法.[M].孙宪忠著;.法律出版社.1997,
[8]  
中国土地权利研究.[M].王卫国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