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营救目的的酷刑与正当防卫——战后德国最具争议之刑法问题评析

被引:20
作者
王钢 [1 ,2 ]
机构
[1] 德国马克思普朗克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
[2] 弗莱堡大学法学院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研究所第三分部
关键词
营救酷刑; 正当防卫; 社会伦理限制; 人性尊严; 保护义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51.6 []; DD914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出于营救目的的酷刑是否应当被合法化,是近年来德国刑法和宪法学界最大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以正当防卫为切入点,对德国学界就该问题的讨论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文章认为,正当防卫应当受到宪法规范,尤其是宪法中最基本的价值决定的限制。由于不论是出于对被害人的生命权还是对其人性尊严的保护,都不能使得营救酷刑对行为人人性尊严的损害在宪法上合法化。因此,营救酷刑也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构成刑法中的违法阻却事由。这一结论也是综合考虑国际公约相关规定和民主法治国基本特性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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