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构成理论:关系混淆及其克服

被引:58
作者
周光权
机构
[1] 清华大学 北京
关键词
犯罪构成理论; 关系混淆; 规范违反说; 评价层次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030609 ;
摘要
中国刑法学中的犯罪构成理论没有妥善地处理形式与实质、控诉与辩护、客观与主观、经验与规范、静态与过程这五组对立范畴之间的关系 ,使得理论难以自足 ,从而必须加以合理改造。解决现存犯罪构成理论缺陷的路径可能很多 ,其中值得考虑的一种思路是 :根据规范违反说而不是法益侵害说的立场 ,对犯罪成立进行“分层次”的判断 ;在不同的评价阶段 ,分别考虑“规范期待”、“规范破坏”和“规范重建”的问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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