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经历了四个阶段 :实行“耕者有其田” ,确立自耕农体制阶段 ;放宽土地所有权流转限制 ,建立“自立经营农户”阶段 ;鼓励土地使用权流转 ,提高农地利用效率阶段 ;鼓励土地向“合意的农业生产单位”集中 ,提高农业竞争力 ,突出强调农业多功能性阶段。日本农地制度的变迁给我们很多启示 :强化土地承包权 ,农地的流转应以其经营权流转为主 ;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 ,大力发展农协组织 ;推行农业人养老金制度 ;培育农业专业经营主体———“认定农业生产者” ;农业现代化要同时兼顾保障供给、农民收入和环境保护三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