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格否认:从法条跃入实践

被引:127
作者
朱慈蕴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滥用公司人格; 公司法人格否认; 案例指导; 谨慎适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9 [经济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摘要
滥用公司人格的普遍性与严重性是我国公司法引入"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的诱因,但是,国外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向来是在个案中适用的,因而该规则采用制定法形式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为了克服这一缺陷,宜采用判例指导制度。同时,要密切关注公司法人格否认在中国实践中的特殊性,注意欺诈、资本严重不足和过度控制在公司法人格适用中的关键作用。在司法审判中,应谨慎适用这一规则。
引用
收藏
页码:111 / 125
页数:15
相关论文
共 8 条
[1]   〔日本〕法人格的否认 [J].
李凌燕 .
外国法译评, 1994, (03) :86-88
[2]  
判例与法律发展.[M].汪世荣; 著.法律出版社.2006,
[3]  
中国公司法原理.[M].王保树;崔勤之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M].李飞;王学政主编;.中国市场出版社.2005,
[5]  
公司法论.[M].施天涛著;.法律出版社.2005,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释义.[M].安建主编;袁杰[等]撰稿;.法律出版社.2005,
[7]  
司法解释论.[M].董〓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8]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M].朱慈蕴著;.法律出版社.1998,